舟山软件著作权代理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那么舟山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内容有哪些?下面小编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内容有哪些?
1、对软件著作权主题进行保护。软件是受法律保护的软件著作权主体,主要包括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情况下,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这是确定软件的一般性原则。软件开发者包括独立开发者、合作开发者、受委托开发者和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者四种类型。后三种的著作权归属都需正式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根据法律规定,依靠继承、受让、承受等方式获得著作权的也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2、对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进行保护。例如:发表权、发明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等权利进行保护
3、对软件著作权的客体进行保护。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及其有关文档(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是软件著作权的客体,依法受到保护。
4、对软件著作权转有许可合同使用者和受让者给予保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也可以就某些权利进行专有许可使用。经转让或专有许可而获得软件著作权者依法受到保护。
5、对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的权利给予保护。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是指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合法的软件复制品的人,简言之,通过正规渠道得到正版软件者。他们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
(2)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但这些复制品只是供自己使用而不得提供他人使用;
(3)为了把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这种修改后的软件只能自己使用而不能向第三方提供。如果有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需要,请百度搜索“
符合版权登记要求的作品都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办理版权登记业务,获得版权证书。作品的版权也会有一定期限,但各类作品的有效期与作品类型无关,只与申请主体有关。如设计版权登记有效期可能是50年,也可能是作者一生至死后50年。相关条例:《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所以说,从以上相关条例我们可以得出:设计版权登记有效期可能是50年,也可能是作者一生至死后50年。其它作品类型,如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其作品版权有效期都与申请主体有关,而和作品类型无关。但注意,合作作品稍有些特别。合作作品指的是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作者在两人以上。
这类作品的版权登记有效期为最后死亡的作者死后第50年。结论:设计版权登记有效期可能是50年,可能是作者一生至死后50年,具体有效期可通过申请主体来做判断。
著作权法的规定就是为了很好的保护我们的著作权,而且现在著作权法所可以保护的方面是越来越多了,那么引用他人录音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也比较感兴趣,请跟着小变得步伐一起来认真看文章内容吧。引用他人录音是否构成侵权?
1、著作权法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第1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若未经当事人许可,引用他人录音是构成侵权的。
2、《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引用他人录音是否构成侵权?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大部分的朋友都不是很了解,如果您对于此方面的问题也比较的感兴趣,那么请您认真的阅读以上的文章内容吧,毕竟在文章中小编对于这个问题已经为您做了详细的介绍。
签订著作权使用合同应该避免的问题
签订合同保障双方权利的同时,也起到了约束双方的作用。不够在签订著作权使用合同时,有些问题应当要避免,不懂的快快看下小编的归纳吧。
一、签订著作权使用合同应避免的问题1、阻碍当事人一方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的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2、限制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标的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
3、不合理的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4、限制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类似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
5、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服务以及接受非必需的人员等。
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如果有商标注册、专利申请需要,请百度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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