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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音乐版权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作者:http://www.dlqjpf.cn 时间:2024-01-12 08:11:59

计算机软件怎么登记版权

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计算机软件怎么登记版权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申请计算机软件版权流程,软件版权申请流程详解如下:填写软件著作权申请表-->提交软件著作权申请文件-->缴纳软件著作权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软件著作权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一、填写软件著作权申请表进入计算机著作权网上办公系统,注册用户,用户必须按照企业(单位)营业执照、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填写真实信息,否则不予开通。对信息完整、收到传真资料的用户,中心将在2个工作日内开通。已开通的用户登录计算机著作权网上办公系统,填写相关资料,提交申请表并打印。

二、提交软件著作权申请文件软件著作权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三、缴纳软件著作权申请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软件著作权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收费标准:20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四、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关于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软件著作权登记只有国家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受理及发证。

五、软件著作权申请文件补正程序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软件著作权申请人或代理人应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六、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软件著作权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阅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地区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在查阅到所申请软件的登记公告后,可持受理通知书原件在该软件登记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登记大厅领取证书。计算机软件版权申请人或代理人的联系地址是外地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将按照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地址邮寄证书,请务必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当我们的作品有了版权之后,当然更好的保护自己的作品了,而且杭州版权登记之后也可以提高自己的作品知名度,那么什么情况需要进行版权登记?

首先,创作作品一方面是自己的兴趣,实现自己的人身价值;另一方面就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作者完成作品创作后是希望作品能产生经济价值,可通过转让或许可给他人,让作品流入产业市场的问题。其次,我国《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由此可见,我国实行著作权“自动生效”原则,即作品创作完成后无需履行任何手续就自动享有著作权。但是,在实践中,对于创作完成点的时间证明提出有效证据进行证明,而进行著作权登记的话,相当于是对外的一种公示作用,可以作为强有力的证明。再者,著作权登记的目的在于对自我独创劳动成果的权益保护,预防被他人侵权,发生权利纠纷时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权利证明文件。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1条规定:“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特制定本办法。”

著作权法对作品转载的规定

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的,应当在报纸、期刊刊登该作品时附带声明。

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刊已发表作品的行为。转载未注明被转载作品的作者和最初登载的报刊出处的,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著作所有权可以都转让吗?

著作权转让在现实中经常发生。转让通常可以通过出售、互惠、赠与或遗赠的方式完成。那么,著作权是否可以转让给所有权利?在著作权转让过程中应注意什么?接下来,我们将逐一为您解答。

一、著作所有权可以都转让吗?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但是人身权不能转让,著作权转让的权利范围只能限于财产权。

1、著作人身权是基于作者创作作品的行为而产生的权利,世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作品,每一个作品都反映了作者不同的思想和人格;然而公民的人格尊严是受宪法保护的,擅自发表他人作品、将他人作品署为己名、擅自修改或者歪曲他人作品的行为会导致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侵害;

2、如果人身权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会产生大量欺世盗名的作品,高水平作者的署名可能商品化;最终结果是既产生大量低劣的作品,又败坏署名作者的声誉,这种混乱的局面无疑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和社会问题。综上,人身权不宜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著作权转让只能限于著作财产权。

二、著作权转让应该注意什么?

1、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

2、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例如,将出版权转让给出版社,将表演权转让给表演团体,将录制权转让给音像公司等等。即使是单独一种财产权,也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例如,转让人将翻译权中的法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甲出版社,将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乙出版社,将德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丙出版社等。

3、著作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例如,同是英文版翻译权,转让人将美国和加拿大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美国一家出版社,将亚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印度一家出版社,将欧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英国一家出版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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