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7732605906

浙江宝禄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哪些文字作品不能申请版权登记

哪些文字作品不能申请版权登记

作者:http://www.dlqjpf.cn 时间:2023-10-28 08:41:33

软件著作权侵权的行为和后果有哪些

在实践中,软件著作权侵权的行为和后果有哪些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1、剽窃。剽窃是指将他人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软件窃为己有并发表或者登记的行为。剽窃的主要表现是采取抄袭或部分抄袭等方式,在他人软件上署自己的名称(或姓名)并发表或者登记。

2、非法复制。非法复制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他人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的行为。非法复制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盗版,这种侵权行为直接掠夺了正版厂商的市场份额和商业利润,是目前最为普遍的软件侵权行为,危害性十分明显,也最为公众熟知。

3、擅自使用。擅自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对他人软件实施演示、修改、翻译、注释、应用的不合法的使用行为。比如,一个企业未经授权在其内部计算机使用系统中安装和应用他人软件;又如,擅自修改、翻译、注释他人软件并进行市场推广,并追求非法利益。

4、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许可第三人使用他人软件的行为。一般情况是,计算机硬件以及系统软件生产商、分销商或零售商为了推销其生产、经销的硬件或软件,未经授权在其硬件中预装软件或者在销售系统软件中搭售、免费搭送他人软件。

5、擅自转让。擅自转让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将他人软件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特别是,具有一定软件开发能力和声誉的生产商将他人软件剽取后直接署上自己的名称对外发表和销售,更具有隐蔽性和侵害力。

二、软件著作权侵权的后果有哪些

1、行政责任。由国家软件著作权行政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2、民事责任。责令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合同或转让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软件持有者不知道或者没有合理的依据知道该软件是侵权作品的,其侵权责任由该软件的提供者承担。

3、刑事责任。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新的政策引导下为广大的版权申请人带来了哪些便利?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盘点一下国家版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模式到底有哪些?

版权交易模式一:撮合式。撮合式是比较传统的版权交易方式。通过利用互联网工具,将传统的版权交易照搬至线下,从而形成有效的撮合成交。其实就是建立一个版权交易平台。

版权交易模式二:自助式。自助式是在互联网上交易比较多的平台。自助式模式表现为集中托管、标准化合约。在这类交易平台,可以看到参与每天的每一个作品的信息,如需购买,直接在线上按照合约付费,无需再找到某一家媒体。

版权交易模式三:管网式。管网是按照量来计费的,它创造了权利人、运营平台和下游使用者之间限期使用的信用结构。

版权交易模式四:碎片式。碎片式的代表为路透社打造的ITNSource平台。ITNSource管理全球几十个媒体的视频素材。受众在ITNSource第1次买素材时,需提交数字加盟费。该模式会创造一种标准化的交易方式。

版权交易模式五:索引式。索引式是在碎片化的基础上再创造对信息的索引,从而提供一种服务,其中典型的就是知识服务,包括百度知道、原题库等。

版权交易模式六:弥散式。弥散模式没有卖场,其传播通道就是它的授权通道,也就是说受众在哪里看的作品就在哪里购买,一旦买下就获得了使用授权。

版权交易模式七:和解式。在用户创造内容和用户上传内容的环境下,和解式是版权流通共同交易的点。版权监测显示,该模式更符合在互联网传播版权贸易的过程。

版权交易模式八:开放式。版权放在家里无法产生价值,因此版权一定要分享并产生流通。例如,路透社将自身所有素材分享,并开发APP,让其他受众下载转发。

版权交易模式九:消费式。消费式比较常见的是在时尚类的消费中,例如设计师设计的众包、商品众筹、收益分享等。

版权交易模式十:消费权益众筹。通过将版权的收益权分拆,吸引更多的普通受众参与。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的软件的;

(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三)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四)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生活中我们接触的作品就特别多,例如文字,电影,摄影,音乐等等。虽然作品的形式有很多但是我们要特别注意,有些文字作品不能申请杭州版权登记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版权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哪些文字作品不能申请版权登记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


 

版权所有:浙江宝禄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