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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使用许可与著作权转让的区别

作者:http://www.dlqjpf.cn 时间:2023-09-09 08:51:39

著作权可以继承、赠与,非著作权人除了可以通过著作权的继承和赠与取得著作权外,还可以通过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著作权的转让取得著作权。非著作权人通过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著作权的转让取得的著作权是有其本质区别的。

一、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非著作权人取得的仅仅是作品的使用权,其著作权的实际占有人仍是原著作权人;而著作权的转让,非著作权人取得的是原著作权所享有的著作权财产权的一切权利,原著作权人丧失这部分权利;

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人对他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无权提出侵权诉讼,侵权诉讼权仍由原著作权人行使。因著作权的转让取得的著作权,原著作权人因权利转移,失去侵权诉讼权,而受转让取得人享有因侵犯著作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著作权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有什么区别

在实践中,著作权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有什么区别呢?下面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概述

合理使用是指,使用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在指明著作权人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的情况下对著作权人的作品进行使用的行为,该行为为法律所许可。法定许可是指,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外,使用人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著作权人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的情况下进行使用的行为,该使用行为为法律所许可。值得指出,如果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则排除在法定可以使用的范围之外,即法定许可使用一般受到著作权人声明的限制。此外,在使用作品时,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的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二、著作权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就是,一为引用的范围不同,合理使用只是少量使用,而法定许可比例要大一些;二是合理使用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法定许可可以包括未发表的作品;三是合理使用一般是非复制使用,而法定许可却可以出版、发行;四是合理使用不需支付报酬,而法定许可必须;五是合理使用不需在著作权人没有声明不得使用的前提下进行,而法定许可必须。

二者的相同点是使用他人作品不需要获得权利人的许可,使用时要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网络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赋予公民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和网络管理者,客体是以数字信号为形式,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传播的作品。从作者方面看,他是指作者对其依法创作的作品享有的专有权;从使用方面看,他是指抄录,复制以及其他使用作品的权利。

90年代以来,由于国际互连网技术的发展,信息的传播得到快速发展,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内容也不断夸大和深化。随着互联网为代表的新经济成为一个利益巨大的经济部门,传统的希望将其对传统作品的权利自然延伸到网络上,网络上的既得利益者则希望网络上的权益能得到传统著作权的扩大保护。网络著作权的纠纷也随之而起,大量出现。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了两层含义:

第一层,相对与传统作品,指传统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2001年《著作权法》修改后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限的或者无限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或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从而在立法上明确了这一权利;

第二层是指网上数字作品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如复制权,发表权,署名权,发行权等权利。

版权也就是著作权,很多人不理解著作权明明是作品一经完成自动取得的,为什么还要设立版权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你知道版权登记的作用有哪些吗?版权登记的法律效力如何?版权登记办理时限是多久?

一、版权登记的作用有哪些

1、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2、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3、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

4、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二、版权登记的法律效力

(一)简单地说,享有著作权是不需要登记的,著作权是从作品创作完成以后就产生的。作品自动产生,给权利人行使权利和明确权利带来了方便,不用再进行审批、注册,只要创作一完成就享有权利,这是方便的地方。但是,因为没有第三方提供的证明性东西,证明权利特别是权利发生质疑的或者权利被侵害的时候,还是需要第三方提供带有证明作用的一类证明东西。

(二)登记虽然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条件,或者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前提,但它确实又是一个初步的证据,所谓初步的证据是什么呢?诉讼当中就是这样,对方没有对著作权权属提出异议之前,法律可以凭借登记的证明认定你享有权利,证据力挺强的。

(三)登记的种类,作品登记,各类作品都可以登记,现在等级分两类:一类是作品登记,还有一类是计算机软件登记,多数情况下,游戏引擎部分没有作为文化作品登记,还是作为软件登记的。作品登记和软件登记是分别做的,另外,作品登记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和各省版权局登记机构都可以做,只有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做软件,经常做作品登记和软件登记的应该都比较清楚。转让登记,转让登记也很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转让登记和专有群登记比作品登记还重要,因为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化了,如果你的作品是你创作的,你可以随时跟踪作品,随时了解作品状况主张你的权利的话,如果作品转让出去以后,新拿到作品的人在没有任何文件证明情况下,只是双方一种约定,权利的真实性、权利为外界所知得到的认可都比较弱,某种意义上讲转让登记更重要。

(四)登记的效力,对登记的转让行为,包括专门授权行为,应该是最有对抗第三方效力的,一旦发生多重授权或者多重转让的时候,认定究竟哪一个转让、哪一个专有授权是有效的,确实是一个难题,对法院来讲是和困难的。从法律上来讲,合同都是合法的,权利主体只能有一个,到底认定哪一个是有效的,又不能认定同时都有效,所以,登记作为一个有效的条件会发挥很强效力。专有授权也一样。

三、版权登记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5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4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版权登记最终还是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因为在**的过程中权利人要证明自己享有作品的版权拿出证明版权归属的证书是有效证据,同时版权登记也有利于作品转让、文化传播。

著作权侵权也是会得到一些赔偿的这一点相信大家都知道,但是对于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了解的人却不是很多了,如果您对于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的知识比较的感兴趣,请跟着小编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文章内容吧,希望会对您有帮助。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对于复制这种最普遍的使用作品的方式,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属于著作权法所指的复制。

由此可知,在我国,将平面作品以立体形式再现不构成对平面作品的侵权。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这些有关于著作权侵权的问题,在以上的文章当中小编已经为您做了一些详细的介绍,希望会让您对于著作权侵权的问题引起重视,也会能够很好的避免著作权会出现侵权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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